根据省厅反馈初审通过结果,按照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通知》要求,经严格考察,现将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河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沧州市民政局
沧县民政局
泊头市民政局
河间市民政局
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二、河北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张俊辉 沧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党支部书记
刘 健 献县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齐志恒 吴桥县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王春雷 盐山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仁庆 渤海新区黄骅市社会事务局职员
秦 婷 沧州市新华区民政局职员
张国臣 海兴县社会事务局党组成员
三、河北省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田 兵 南皮县民政局职工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在推荐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进行公示,欢迎提出意见建议。
受理机构: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驻局纪检监察组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4月16日
联系电话:5200869 5200819 邮箱:qlyf2021@126.com
中共沧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4月10日
河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和劳动模范事迹材料
一、河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1.沧州市民政局。沧州市政府组成部门,性质为行政机关,正处级别,现有在职人员42名,多年来,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干实绩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社会救助提标扩面,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有效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探索社会救助“物质+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送医陪护等服务类社会救助”入选全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案例。构建“1633”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1293名党员爸妈与孤困儿童结对,完成改善环境、心理关爱等帮扶事项3800余件。完成9580户特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切实保障老年人居家生活安全。建成18所区域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全市14个涉农县市全部形成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农村孝老食堂1751家,年服务老年人一千余万人次。集体婚礼、婚姻家庭辅导等特色服务受到群众欢迎,河间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婚俗改革实验区。沧州殡仪馆和沧州公墓顺利运营,主城区殡葬服务设施实现质的突破。在全省率先免除户籍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累计减免2595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出台《沧州市中心城区地名方案(2021—2035年)》,科学规范命名中心城区道路。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帮助就业5700人,举办交易会168次,助力53个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公益慈善品牌创建,开展“福彩助学”“福彩暖冬”等公益活动,五年来帮助1340名贫困学子圆梦大学,帮扶1586名老人。同时,成功争取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等国家级试点和节地生态安葬等省级试点。
2.沧县民政局。沧县政府组成部门,性质为行政机关,正科级别,现有在职人员44名。沧县民政局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多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考核中,省综合考核定量指标满分完成,同类六县排名多年居首,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连续三年全市第一。省定民生工程高质量推进,1288户适老化改造工程连续三年全市排名第一,获国家级媒体多次报道。成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等机制,实现审核审批与监督管理分离,提高了救助效率。夯实未成年人三级保护网络,为散居孤儿体检超100人次。联合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开展康复治疗490余人次。2024年发放各类救助金7500余万元,三年累计发放2亿余元。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天津小橙养老服务公司等深度合作,4家医养结合项目投入使用,打造高端养老示范机构。率先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及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高标准承建沧州市殡仪馆和公墓,培育76个移风易俗示范村。引导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费13.7万元,开展助力乡村振兴行动,2024年吸纳高校毕业生41人,开展活动150余次,帮扶服务3000余人次,捐款捐物价值60万余元,三年捐赠折合620万余元。开展各类慈善救助项目,2024年“中华慈善日”“河北慈善周”活动筹集善款82.5万元,成果丰硕。先后完成6个乡的撤乡设镇工作,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3.泊头市民政局。泊头市政府组成部门,性质为行政机关,正科级别。多年来,泊头市民政系统始终牢记嘱托、担当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先后荣获沧州市委“先进基层党组织”、泊头市委、市政府“先进领导集体”称号。支持建设了福星园“五星级”养老机构,创办了“二星级”公办养老机构3家、城市日间照料服务站38个,农村助餐点257个。福星园获得河北省“5A”社会组织称号,被评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试点单位和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见习基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实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累计新认定低保对象847人、特困人员147人、低保边缘人口1109人,2020年以来发放救助金2.3亿元。在2023年省、沧州市考核中获评优秀,2024年工作成效在沧州市排名第一;发挥临时救助解急难作用,做到应救尽救,共救助困难群众2780人次,发放资金320.26万元;深入开展暖心关爱救助,做到应帮尽帮,帮扶和救助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7384人,发放资金3967.34万元。2021年以来,按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有序完成城乡街巷命名11741条,其中街1318条、路1503条、巷6403条、胡同1828条、里689条,实现了城乡地名命名全覆盖,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告。目前,已设置各类地名标牌5572块,此项工作,被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关注,省厅区划地名领导到我市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4.河间市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36名,其中党员29人。先后被评为河间市2019—2020年度“人人争先进 事事要一流 项项夺冠军 处处有亮点”银杯先进单位、2020—2023年度实绩突出领导班子、202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模范机关,2023年度被沧州市民政局评为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优胜单位。所属河间市婚姻登记中心先后获得2020年沧州市“三八”红旗集体、2021年度河间市高质量发展奖、2022年河北省“三八”红旗集体、2023年河北省“工人先锋号”、2024年“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坚持党建引领,大胆创新,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通过创新婚姻文化建设、创新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创新婚姻家庭协会、创新宣传载体等“五项创新”,强化婚姻责任和担当,弘扬“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婚俗新风,打造全国婚俗改革“河间样板”,经验做法被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网、人民日报、新华社新媒体公众号、《中国社会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13次,省各级媒体宣传报道24次。2021年,沧州市、全省婚俗改革试点暨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相继在河间召开;2022年,河间市婚俗改革被确定为“中国改革2021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2023年,河间婚俗改革工作获得时任国务委员王勇、民政部主要领导肯定和好评;2024年11月26日在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河间“注重突出问题治理,减轻群众婚嫁负担”的工作做法被确定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5.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坐落于县城朝阳大街,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设有床位180张,中心按照标准化建立、科学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民政中心护理员10名,初级2人,中级8人,全部持证上岗,2021年全国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沧州选拔赛,选拔4人参赛,中心获得优秀组织奖,个人优秀奖2名,三等奖1名,一等奖1名并代表沧州市参加河北省选拔赛取得优异成绩。2023年沧州市养老护理技能职业大赛,4人参赛,获得优秀奖1名,二等奖2名。中心成立伊始,树立尊老为德、敬老为善、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思想,用爱心、耐心、责任心照顾好每一位入住老人,现目前被省民政厅评定为二星级。谋划实施中心修缮工程项目、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20万元,推进民政中心建设。严格做好机构运行安全生产工作,近年以来,累计争取资金300万元,对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成,经过评估认证,通过消防安全考核。同时坚持做好每半年一次,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疏散演练,保障消防安全。面对突发严峻疫情形势,执行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分配好内部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入住老人零感染。带领全体职工,全力打造二星级特困供养机构,并通过评星定级,为全县养老机构做出引领作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二、河北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1.沧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张俊辉。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5年12月至今在沧州市 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工作,现任党支部书记。该同志自2005年参加工作以来,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热爱民政事业,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作为,加强队伍建设,中心党支部被市直工委评为“四强党支部”。近5年,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31.6亿元,筹集公益金10.5亿元,为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多次开展市场调研,收集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协调银行为兑奖者减免手续费,提高日兑奖支付额度,受到广泛好评。建立落后帮扶机制,对落后网点开展帮扶,组织技能培训和“学比赶帮”交流活动,帮助网点解决经营难题。连续组织“福彩助学”“福彩暖冬”公益活动,帮助贫困学子和特困老人纾困解难。
2.献县民政局 刘健。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2019年至今任河北省献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该同志连续6年从事民政工作,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积极探索“包片联户、户组(巷)联保”基层治理模式,得到省民政厅的肯定,由县民政局推送到民政部,该村2020年11月被评为河北省法治示范村。以构建“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扎实编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在2022年在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创建获得第四名的成绩。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在今年9月18日,荣获财政部、民政部指定的“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单位。成为河北省唯一试点县,并为省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示范单位。积极争取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资金300万元。为以后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被河北省民政厅批准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相衔接并轨试点”单位,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作用。
3.吴桥县民政局 齐志恒。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9年11月任吴桥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吴桥县民政局四级调研员。五年来,他带领干部职工走村进户,探索创新,攻坚克难,使吴桥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走出了一条创新之路。吴桥县民政局《拓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领域,开展“送医陪护”“康复训练”政府购买服务》被评为“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同时,他还针对民政工作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撰写了《关于着力构建规范化产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调研报告》被河北省民政厅评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积极探索和推进适合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养老模式》被《民政工作文选》收录,《做好“三篇文章”打赢脱贫攻坚》先后被中国社会报刊登;《吴桥县做好“五字文章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推进养老服务全覆盖》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交流》刊登;《做好“五字文章”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先后被沧州市政府《沧州政务交流》《沧州日报》《沧州民政》等政务信息和媒体发表。养老服务工作被河北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为“2020年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绩效考核优秀”档次。同时,他本人曾被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优秀个人称号。
4.盐山县民政局 王春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24年2月至今任盐山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自2019年3月从事民政工作以来,他恪尽职守、埋头苦干,树立了民政人在百姓中的良好形象。在盐山县委、县政府年终考核中,2019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020年度记三等功,202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023年度记三等功。救助站工作期间,他带领一班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1人,其中在外地接回本县流浪人员85人妥善安置,护送北京、吉林、四川、河北等外地流浪人员18人温暖回家。积极主动地与公安部门联系,先后为13名查找不到身份信息的留站人员重新办理了户口。随后为他们落实了特困供养待遇,并安排到公办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在盐山县第十二届村“两委”换届中,王春雷同志主抓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至2021年5月,盐山县450个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已全面完成,村委会干部队伍得到全面优化。驻村工作期间先后被中共盐山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被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评为全省扶贫脱贫优秀驻村第一书记,被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乡村振兴局评为全省乡村振兴“优秀驻村第一书记”。
5.渤海新区黄骅市社会事务局 张仁庆。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现在渤海新区黄骅市社会事务局工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民政职工,张仁庆始终牢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认真地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做到实处,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负责养老服务和管理工作方面,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亲力亲为落实好敬老食堂、探访关爱、津补贴等各种惠老政策,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为老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在负责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方面,为了开展好乡村著名行动,做好省级试点工作,他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地名+”模式,并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培育出一系列乡村地名文化品牌,走出了一条独具黄骅特色的乡村地名赋能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拍摄的乡村著名宣传片,在省民政厅组织召开的全省“乡村著名行动”现场会上,作为典型之一进行了播放。作为科室的领导者,他定期组织团队交流和培训,提升团队成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他注重引导和激励团队成员,从个人角度出发,精心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他尊重每个成员的特长,合理分配任务和资源,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形成高效的工作氛围。在他的带领下,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6.新华区民政局 秦婷。198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新华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自2015年12月投身民政工作,至今已默默耕耘9年多,从事过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办公室等几乎涵盖所有民政业务。她始终坚守初心,对民政事业的热爱融入每一项工作中。在社会救助岗位上,她认真负责,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需求。为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常常走街串巷、进村入户,耐心倾听群众诉求。曾有一位孤寡老人生活艰难,她得知后,主动帮其办理低保申请,定期探望,为老人送去生活物资,让老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事婚姻登记工作时,用热情、专业的服务,为每一对新人送上祝福。面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她总是耐心解答疑问,详细介绍流程,确保婚姻登记工作高效、准确进行。她还积极宣传婚姻家庭知识,引导新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在办公室工作期间,她发挥统筹协调能力,做好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对每一项文件、每一笔经费都认真对待,确保工作合规有序。他清正廉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7.海兴县社会事务局 张国臣。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海兴县社会事务局党组成员。该同志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局党组决策部署,用心用情做好儿童福利工作。为提升孤困儿童的关爱帮扶工作,他积极协调沟通,走访爱心企业和志愿者团队,致力构建全社会关心关爱孤困儿童的强大合力。勤耕不辍,用心护航42名孤困儿童。及时提高孤困儿童保障标准,全年共救助孤困儿童42人,救助资金50余万元。拨付12.128万元,为全县758名孤困儿童购买“乐学无忧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深入实施教育医疗保障帮扶,为孤困儿童进行体检。凝聚共识,广泛汇集20余家社会力量。持续扩大关爱困境儿童活动的影响力,与县域企业协调配合,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益。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开展“感党恩、暖童心”“圆梦微心愿”等爱心捐助活动10余次,让困境儿童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关心关怀,共同营造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爱心帮扶,情暖70余名幼小童心。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妈妈”“爱心助考”等志愿活动为70余名留守儿童和孤困儿童提供课业辅导、生活救助、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关爱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思想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河北省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南皮县民政局 田兵。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3年9月转业安置到南皮县民政局。该同志坚持把每一件工作都干好、干出特色、干出亮点。在救助管理站工作时他用心照顾着每一位受助人员,帮聋哑老人找到家人、帮受助者找到工作等事迹,被省市媒体争相报道。在优抚股工作时,把精力和心血全部倾注到优抚对象身上,为他们解忧困、谋幸福,受到了优抚对象一致肯定。调入办公室工作后,他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一流的工作质量,事事处处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回报组织的信任。他经常第一个到办公室工作,也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毫无怨言,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他视贫困户为亲人,时刻把贫困户的冷暖牵挂在心间,把帮扶措施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想方设法为“结对帮扶的”冯家口镇七间房村办实事、解难题。兼任县未保中心主任、儿童福利股股长以来,精心组织开展“党员爸妈”爱心结对帮扶工作。因成绩突出该项工作被《中国社会报》头版、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新闻网客户端等多家央媒宣传报道。他担负的信息宣传工作多年来始终在全市民政系统排名前列,数次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系统优秀宣传(信息)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