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规章有效实施,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依法开展,促进沧州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高位推动,驰而不息推进法治建设。市民政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相关会议培训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民政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各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突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法治学习12次。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议2次,编印《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收集汇总43件相关法规文件,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常态化,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民政法治建设环境。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结合“4.15国家安全日”“9.5中华慈善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3次,加大民政领域普法力度。广泛开展民政政策进福利院、养老院、救助站、社会组织、婚登机构等活动,拓展民政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对民政重点区域、特殊人群的法治教育。
二、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形成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涉企行政检查投诉举报渠道、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等内容,全部在局官方网站公开公示。经全面自查排查,全市民政系统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相关问题。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民政系统2023年以来已办结的61件行政处罚类案卷进行了全覆盖评查,印发了案卷评查工作通报和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县(市、区)逐项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5年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文件制定过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环节,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确保文件制发合法合规。四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法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在处理重大复杂问题时,充分听取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意见,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五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修订《沧州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28项主动公开事项,将重要权力运行情况在沧州市民政局官网上进行公开。加大政策发布及解读力度,及时将相关的民政政策和工作内容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依法及时办理和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六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政协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和政协提案49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法定工作职责履行到位。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出台《沧州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备案须知》《社会组织法人告知承诺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作《沧州市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指导》教学视频,完成市本级302家社会组织年检,督促22家社会组织完成补检,有效提升年检效果,规范年检流程经验做法获民政部肯定。二是加强殡葬服务领域监管。市县两级取消收费项目64项、降低收费标准16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三是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深刻汲取承德隆化养老机构火灾事故教训,提请市政府3次组织召开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联合消防、应急、住建、卫健、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了6轮次全方位、专业性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做好等级评定工作,提高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6年,市民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沧州民政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发挥法治引领作用。落实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教育培训、日常学法、依法决策等制度,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行政执法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民政执法建设,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决定和发布、备案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文件制发程序合规。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纠,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